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简介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4-28 08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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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光市环保局成立于1995年10月,原隶属于城建委,2002年8月成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,实行滁州市和明光市双重领导,以明光市为主的管理体制,下设办公室、污控股、法制股、环评股等4个职能股室和2个事业单位(环境监测站、环境监察大队)。2019年4月经机构改革为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。

    工作职责:

   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,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;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;对全市大气、水体、土壤、噪声、固体废物、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;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;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;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;组织和协调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;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;负责环境监测、统计、信息工作;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。多年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,在经济增长的同时,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,重点排污行业污染治理取得突破,生态保护工作初见成效,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能力不断增强,城市环境质量逐步改善,环境保护机构得到加强,全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,为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今年是“十一五”计划的开局之年,为开好头,起好步,我局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紧紧围绕发展这第一要务,把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、呼吸上清洁空气、吃上放心食物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,真正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“双赢”。

    法人:尹相杰

    电话:0550-8023835

    地址:明光市明中路131号交通大楼3楼

    单位电话:0550-8035744

        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    邮箱:mgshbj@163.com

    邮编:2394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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